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十一起合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大病提高到50%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合肥市市人社局下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该市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其中,各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提高至50%。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合肥市市人社局下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该市居民医保的基金支付比例。其中,各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提高至50%。
 
  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左右
 
  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新政策,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
 
  今年,合肥市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