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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核准546种医院制剂纳入医保用药范围 未经批准的不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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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市人社局29日下发《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通知》,明确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实行网络管理,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不得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成都市人社局29日下发《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通知》,明确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实行网络管理,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不得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目前,成都市人社局向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医保局下发了《通知》。成都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对成都中西医结合医院等26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院制剂进行了审核。经过专家评审,现将核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546种医院制剂目录已经印发给了各家医院。其中,明确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参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并按照乙类药品的支付标准执行;经核准的546种医院制剂实行网络管理,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不得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本通知自2015年1月15日起执行,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出台外,有效期两年。原《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通知》和《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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