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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开办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 提高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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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21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太原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启动,12月20日前,可到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9月21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太原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启动,12月20日前,可到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城镇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基本医保)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大病医保)。其中令人心动的惠民政策是,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提高,但个人缴费水平不变;居民大病医保今年起不再缴费,但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目前的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

  外地户籍在并30日以上可参保

  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针对流动人员参保,太原市规定,外地户籍在太原市居住30日及以上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准入”条件。其中,流动人口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在太原市或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流动人口不属于从业的(包括学生和流动人口的子女等),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流动人口在太原的居住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凭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或转移手续,向所在社区或学校提出申请,由社区或学校统一到居住地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太原市人社局此次明确,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本地城镇就读的学生(含农村户籍学生),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

  学生不参保须由家长签字同意

  太原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周峰介绍,今年,太原市将重点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对不参保的学生,要求家长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书面申请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今年,太原市将严格把好各级各类学生漏保关。对漏保的学生,学校不能出具家长签字申请的,未参保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学生得病后,家庭负担过重。”周峰介绍说。“得了病再参保的做法行不通。”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城镇居民医保一年缴一次费,包括学生群体在内的所有参保群体,缴费原则都是“今年缴明年的费用”,今年不缴费,明年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周峰说,去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中,政府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今年,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280元达到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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