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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新政实施 居民医保门诊限额增至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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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1日电 苏州市区2013年度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于4月1日起实施。新正实施后,苏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结付限额等将继续提高。

  4月1日电苏州市区2013年度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于4月1日起实施。新正实施后,苏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结付限额等将继续提高。

  在职工医保上,2013年度苏州市区将继续增加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50元。苏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限额,将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按规定,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费,1000元以内可享受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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