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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城镇居民医保下月起缴费财政补贴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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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8月1日起,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20元,其中财政补贴260元,个人缴费60元。“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明年1月1日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拉萨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6万元,大病报销金额最高为8万元,符合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下月起进行缴费

  明年开始享受待遇

  拉萨市明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下月起开展。“如果中断缴费,我们将视为退保,再次缴费,要从缴费之日起1年后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拉萨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凡是具有拉萨市城镇户口,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都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拉萨市户口在部队、中直单位、区直单位的居民和大中专院校(拉萨师专除外)学生以及西藏班学生在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该负责人说,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在户籍所在居委会或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也要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参保的学生要提供学籍证明。

  享受城镇低保人员

  个人缴费全额补贴

  我区居民医疗保险目前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其中财政补贴260元,个人缴费60元。该负责人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孤儿以及年满60周岁的女性、满65周岁的男性个人不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年个人缴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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