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进城还是回村? 不少地方农村户口变"香饽饽"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七八年前我离过一次婚,前夫不同意我分户,我怎么才能把户口迁出来?”
  市北户籍民警:青岛市内三区和高科园、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工作地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无贷款或还完贷款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鉴于李先生购买的是二手房,按青岛市现行规定不符合落户条件。

  赵先生:集体户,潍坊人,2006年开始在青岛工作。在东海路附近买了一个90余平方米的阁楼。当初承诺可以解决落户问题,但现在尚未解决。

  市北户籍民警:商品房必须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落户,市内三区及高科园的户籍可以直接落户。

  宋女士:租的是单位住房,想把户口迁入单位,但现在住房是宋女士妹妹的户口,如果宋女士妹妹户口不迁走,宋女士户口不能迁入。

  市北户籍民警:公房落户必须是原承租人户口迁出后,新承租人方可落户。

  许先生:户口挂在集体户上,现在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孩子不能落户口,询问解决方法。

  市北户籍民警: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口,一方为家庭户的,应随家庭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且确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出具无房(或已购房但未办理产权证)证明,工作单位是否在职证明,可随一方落集体户口(与用工单位仍保持工作关系一方为先落户)。

  现象户口进城还是回村,多是为了下一代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