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集体户,潍坊人,2006年开始在青岛工作。在东海路附近买了一个90余平方米的阁楼。当初承诺可以解决落户问题,但现在尚未解决。
市北户籍民警:商品房必须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落户,市内三区及高科园的户籍可以直接落户。
宋女士:租的是单位住房,想把户口迁入单位,但现在住房是宋女士妹妹的户口,如果宋女士妹妹户口不迁走,宋女士户口不能迁入。
市北户籍民警:公房落户必须是原承租人户口迁出后,新承租人方可落户。
许先生:户口挂在集体户上,现在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孩子不能落户口,询问解决方法。
市北户籍民警:婴儿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口,一方为家庭户的,应随家庭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且确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出具无房(或已购房但未办理产权证)证明,工作单位是否在职证明,可随一方落集体户口(与用工单位仍保持工作关系一方为先落户)。
现象户口进城还是回村,多是为了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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