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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被“清零”不可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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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保部门:医保中断不予补交,中断时限已由1个月延至3个月
  市民林小姐则表示,除了延长中断时限,社保部门还应当加大政策的宣传。“既然医保中断后会被清零,那社保部门就应当加大这方面的宣传,让参保人及时了解这一政策,我相信只要大家知道这个政策,自己都会及时去缴交的,那也就不存在医保清零的情况了。”

  林小姐说,医保政策与参保人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她发现熟悉医保政策的人并不多,社保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以免“糊里糊涂”中断医保几个月,医保一旦被“清零”,损失就大了。

  相关条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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