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部分再救助50%
中国常州网讯从本月开始,溧阳城乡困难群众在按医保规定结付后,剩余部分再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个人当年可累计获得最高2万元的救助金额。
这是新出台的《溧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此举是为衔接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办法》规定,医疗救助对象为:参加本市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
医疗救助标准和形式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患大重病的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等住院治疗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指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其符合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医疗费用,在按医保规定结付后,剩余部分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当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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