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云南省新农合筹资水平由2012年的人均290元提高到人均340元,全省新农合应筹资总额达到110.52亿元,基金规模再创新高;全省除昆明市外的15个州(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250.45万人,参合率为97.77%,全省新农合资助参合人数达到521.97万人,占总参合人数的16.06%。下一步,云南省卫生厅将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力争于2014年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此外,云南省还将继续巩固新农合参合率,除已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昆明市外,2014年参合农民数争取不低于3200万人。
新农合工作推进中,云南省还进一步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合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了新生儿在年度内随父母享受新农合报销减免政策。全省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乳腺癌、肺癌等20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报销政策,实行按病种包干付费,不设住院起付线,包干费用内新农合基金补偿70%,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目前,楚雄、红河、临沧等州市正继续探索开展农村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玉溪市、大理州全面开展大病二次补偿,最高报销比例提高到80%,住院补偿年封顶线达25万元。
与此同时,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和提升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除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之外,要求所有省级新农合定点机构,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即时结报;调整了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减少参合群众自付负担;在取消20种重大疾病转诊审批手续,规范病种医疗费用结算的同时,新增部分定点救治医院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援助项目注册医生;启动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提高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
省卫生厅农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继续巩固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外,云南明年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如适当调整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增强重大疾病保障能力,强化基金监管,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并进一步简化重大疾病费用报销手续,全面推进州(市)统筹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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