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广州社保未满三年不能买房 南京:太长会误伤刚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最新补充意见的“穗五条”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应。即使是已经批准建设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项目,也必须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才可以销售。

  昨天下午,广州针对3月31日发布的房产调控新政提出新意见(下称“穗五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社保未满三年不具备购房资格”。对此,南京房产专家表示,“如果放在南京,三年有点长,而且会误伤到刚需。”

  最新补充意见的“穗五条”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应。即使是已经批准建设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项目,也必须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才可以销售。

  而最引发网友热议的,还是只有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只有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才能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而三年的缴纳时间,比上海还要多一年。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应当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到七成。

  “条例中说的中低价位的房子,在南京应该是万元以下房子。”江苏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表示,在这一点上,宋坚表示非常赞同。“每个区域要结合各自的情况,目前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就是面对户型偏大,基础价位过高的问题。”但对于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应,宋坚认为南京现阶段来说没必要。

  在他看来,如果以河西和江浦为例,2万5和1万5以上的住宅才能算的上是高档住宅。“这样看来,南京的高档住宅无疑都集中在河西,但就全市而言,高档住宅其实只占到了30%左右。”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