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哈尔滨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将参保居民(成人居民、学生儿童、大学生)因常见病、多发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个人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的成人居民和学生儿童可持医保卡就近在哈尔滨市64所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选择一所进行门诊医疗。一个待遇年度内先累计承担50元起付线后,再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200元(含200元)以内的药费,医保报销50%。哈市就读的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由本人所在院校医疗机构负责。
如了解相关政策,市民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查询或拨打市医保热线电话:8738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