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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镇居民医保开缴 首次参保者可到社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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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通知》,福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及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高、中专、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在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

  市医保中心近日下发《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全面展开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根据《通知》,福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及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高、中专、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在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

  据了解,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政府补助300元/人,成年人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40元。首次参保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次年参保登记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续保缴费者可持本人社保卡到农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或持农行储蓄卡通过农行自助缴费系统输入社会保障卡号缴费;也可通过农行网上银行或委托代扣的方式缴纳医保费。

  据介绍,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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