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6年,北京婴幼儿和中小学生的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参保率超过90%,募集资金一亿元左右,3年下来,互助金结余3000多万元。
自2004年起,北京就已经试行设立了婴幼儿和中小学生的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
而这种制度完全复制于上海的互助金模式。
1991年,上海市红十字会与教育部门等联手推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后来该险种变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下称"互助金"),不论健康与否,适龄人群每年缴纳几十元钱,因病因伤住院时医疗费可报销一半,10万元封顶。目前,互助金运行良好,还有结余。
2000年任北京市红十字会秘书长的于瑞苓回忆说,当时消息传到北京后,有市民打电话询问北京为什么没有这样的互助金,随后此事由当时的北京市政府批给了北京市红十字会进行处理。
2004年,北京市红十字会正式推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几乎完全拷贝了上海做法:每人每年交50元,如果住院,医疗费50%自负,另外50%按级距由互助金支付60%-90%,花费越多,报销比例越高,一年最多报销8万元。
"第一年的情况并不好,参保率仅有50%,"于瑞苓回忆,"互助金一直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向学生收费又比较敏感,更何况这笔钱不是直接用于学习,所以受到"冷遇",好在最后大部分家长接受了这种做法。"
到2006年,参保率超过90%,募集资金一亿元左右,于瑞苓说,要求报销的参保者,绝大多数得的是肺炎等普通病,白血病等大病儿童是少数,报销比例仅占百分之十几。3年下来,互助金结余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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