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尿毒症门诊和住院透析治疗,以及重性精神病住院治疗和社区康复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医院不得额外再收取患者费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90%比例进行报销(含大病补充保险),其余10%个人自付,民政救助对象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类别分别给予100%、70%、60%和50%补助。
其中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补助70%;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补助60%;低保边缘户补助50%;农村五保人员基本实现免费治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