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以前,高新区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并存,新农合在使用药品目录、报销标准等方面明显低于城镇医保。
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高新区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制定一类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年缴费30元、二类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年缴费150元的筹资标准。
艾彦清说,以前参保新农合,最高报销比例80%,最多可报销3万元,实行医保一体化后,最高报销比例提高到85%,最多可报销9万元。
截至目前,高新区城乡医疗参保人数达到8.7万余人,参保率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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