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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2013城镇合作医疗门急诊报销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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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城2013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问:2013医保年度,外来从业人员的相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3医保年度,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门诊专用)。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标准按每月30元执行;个人缴费与计入标准的差额部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2013医保年度,外来从业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问:2013医保年度,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的相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3医保年度,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不作调整,仍按照2012医保年度的计入标准执行;住院起付标准不作调整,仍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68元,第二次及其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584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8万元提高到34万元,超过部分继续由小城镇医保基金支付80%。

  问:往年医保年度转换时,医保联网要暂停。今年是否暂停?如果暂停,这期间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为配合2013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于2013年3月30日、31日和4月1日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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