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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不能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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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海口市将探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老农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4项险种制度的整合研究,加快“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使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记者了解到,未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超龄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海口市农保局开具未参保证明。已缴费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超龄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参保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

  已经领取待遇的超龄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参保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并逐级上报审批;参保人到海口市农保局填写退保申请书,与海口市农保局核对已经领取的待遇金额,参保人将已经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全额存入海口市农保局发放的存折账户内,将所有金额从存折账户中转入海口市农保局开设的新农保(城居保)支出户。

  海口市农保局咨询电话:6871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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