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大病最高可报40万元
与张秀利一样,从2012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中受益的有2万多人,其中迁安的一位白血病患者达到大病统筹补偿封顶线30万元。记者了解到,2012年全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报销达到8000万元左右,基金使用率在65%左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大病返贫问题。
"大病统筹补充基金事实上就是新农合的延伸和补充。"唐山市卫生局局长李建新表示,新农合制度是解决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大病返贫的问题,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是缓解全市农民就医负担的一项重大创新之举。
据介绍,唐山市率先在全省创新建立了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该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其中参合农民出资10元,市、县(区)两级财政出资20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也就是参合农民只需自付10元,就可获得最高限额达30万元的大病基金补偿。再加上原有新农合基础报销限额的10万元,农民大病可报销额最高达到40万元!"李建新表示。
据了解,实施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作为2012年唐山市政府的实事工程,在2011年迁安试点一年的基础上已在全市全面推开。目前,唐山卫生部门正在谋划2013年的新农合及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让这项惠民政策更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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