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个人不用再多交钱就能享受到大病保险。
西安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3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招标确定为20元-25元,以后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报多少
自付5万以下可报销一半
2013年西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费用在1.5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据了解,今年西安将完成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十二五”期间,逐步健全城乡居民统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力争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