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险峰说,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将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而这并不是新规定,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即作出了这项规定。此前的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中断一个月就要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三个月时限已经考虑到员工跳槽或失业等实际情况。如果时限设定太长,会给一些参保人可乘之机,少缴医保,不利于基金稳定。
黄险峰介绍,连续参保年限与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相关,就相当于银行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按规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倍;满半年不满1年的,2倍;满1年不满2年的3倍;满2年不满3年的是4倍;满3年不满6年的是5倍,满6年以上是6倍;6年以上则不封顶。
广州市人社局: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
南都讯记者王道斌通讯员穗人社宣南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广州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均无清零规定。但因工作地变更等因素离开广州的参保人,应办理停保或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手续,以免因此生成滞纳金。
广州未考虑医保缴费年限清零
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为遏制平时不参保病时突击参保的现象,国内部分城市规定,中断医保缴费一段时间后,对其缴费年限予以清零。重新缴费参保时,可选择连续缴费或补缴停缴费期间应缴纳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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