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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参保人将享重病及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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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莞市医保参保人将可享意外及重病保险,这一政策将覆盖所有在东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向第三者追究责任的追偿期间,可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治疗费用。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在接受集中采访时表示,东莞市正在酝酿建立“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一政策将覆盖所有在东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社保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节余,在不增加参保缴费的情况下,给予参保人更多保障。

  医保层次将更丰富

  梁冰表示,根据相关方案,东莞市将“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报销比例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水平。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这其中的重点是继续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在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的问题。

  市社保局计划取消东莞医保“金卡”和“银卡”的不同待遇,目前方案已经完成。主要是通过“统一基本险,建立补充险”的办法,为“农居民”、“企业职工”、“公务员”等的不同人群设计统一的、多层次的医保制度框架。

  市社保局明年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包括农居民在内的全市所有参保人建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目前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都有10%左右的节余,累计10年已节余基金30多亿元。市社保局计划利用富裕的基金积累,在“不增加参保人一分钱缴费”的情况下,与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为全市参保人建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两项保险。

  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每年全市大约有0.1%-0.2%的参保人生病治疗金额超过20万元,按照政策,超出部分医保基金无法报销。而建立“重大疾病保险”后,超过基本医保报销(20万元)范畴之外的费用,也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将减轻重病参保人的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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