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出生的,具有太原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必须在今年12月30日前办完参保缴费以及报销等所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医保权益。”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士特别提醒,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未能及时办理新生儿医保相关手续者,太原市为其特别往后宽限10天,新生儿父母须抓紧时间办理。另外,根据规定,11月30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可在下年度办理上述手续。
相关资料显示,孩子出生不久患病的几率较大,而且医疗费用较高。这个问题市民反映强烈,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实事、解难事”活动中,重点落实新生儿参保问题,并特别推出医保报销追溯的政策。目前,全市新生儿中,已有1600多人次享受了医保报销待遇,同时还有1000多人次正在报销审核中,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达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