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红河州完善医疗保险政策 医保水平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医疗保险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

  红河州逐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由70%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5.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5万元。

  二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和60%。

  三是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疾病住院医疗费结算标准。城镇职工按一、二、三类收费价,总住院费用标准为2200、2600、2800元/月,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大病补充为90%;城镇居民按一、二、三类收费价,总住院费用标准为2200、2600、2800元/月,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80%、90%,大病补充为80%。

  四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门诊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并且将8个慢性病病种纳入报销范围。

  通过以上政策调整,使全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8.53%和67.55%。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