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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看门诊 费用大多不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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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冬季的北京是各种慢性疾病的高发期,而年底是医保报销的高峰期,对于已实施多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程序,很多人已十分熟悉,而对今年新实施的“一老一小”医保政策,不少老人和家长虽然参保了,但对如何看病、怎样报销却不太清楚。
  “一老一小”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

  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急诊住院的除外)

  二、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三、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四、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五、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报销比例

  “一老一小”参保者报销限额有不同

  在“一老一小”医保的参保者中,对于城镇无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大病医保的报销起付标准,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从第二次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可报销的最高医疗费为7万元,报销比例为60%。

  也就是说,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老年人第一次住院,医疗费超过1300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余下的40%由自己负担;第二次及以后再住院,医疗费超过650元的部分,也按这个比例报销。但是,医疗费超过7万元的那部分,则全部由个人负担。

  对于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统一是650元。就是医疗费用超过650元的那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的30%由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可报销的最高限额是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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