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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单位或个人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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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出台的《安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将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在三、二、一级医疗机构(县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700元、600元、500元、300元;在医保年度内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上述标准的5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分别为82%、84%、86%、88%;退休人员分别为85%、87%、89%、91%。

  参保人员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治疗或外出期间因病住院,其发生的符合住院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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