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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累计 严密转换机制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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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异地养老,流动人员异地打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能全国互认互转,这是多么麻烦的事情。日前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八大部委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政策固然是利国利民,但关键还在于执行,各地区之间的转换机制将成关键。据悉,辽宁和四川正在积极推进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力争年底部分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累计

  国务院:医保缴费年限全国互认

  扬子晚报讯(记者戚庆燕)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这是否是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开端,业内人士表示还有待观察。

  扬子晚报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去年我省就已实现医保缴费年限“省内互认”,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前,就专门发文对退休时的医保参保年限,以及跨地区跨制度缴费年限累计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沈焕根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各地的医保统筹都是封闭式属地化管理,甚至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区也各自统筹,且最低缴费年限均有不同,大部分地区规定是15年,但也有的地方规定是10年,或者20年。如果缴费年限各地不互认,对于那些在各城市间转换工作的人员来说,尽管一直在参加医保,但可能在每一个城市都未能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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