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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生月起纳入城镇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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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市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1年为每人每年80元。商报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网站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将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上海大学生月起纳入城镇医保

  本市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1年为每人每年80元。商报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网站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将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过渡期至2014年8月底

  根据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将实行个人缴费,标准是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1年为每人每年80元。

  大学生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设置过渡期,从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通知实施前已享受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的在校大学生,其个人缴费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医疗待遇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至过渡期结束。

  过渡期内入学的大学生因患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其医疗待遇暂按原规定执行。具体为: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住院费用50%个人自负

  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2011年的标准为: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50%由个人自负。

  商报记者了解到,以往大学生就医看病有专门的大学生医保卡,通常先前往校医务室就医,因病情需要转到指定医院就医的,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一次转诊最长时间为一周。经转诊到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凭病历卡及附有收费清单的急诊收据回校门诊部办理报销手续,学校给予报销80%,其余20%由大学生个人承担。凡患疑难病症在指定医院不能诊治者,必须由指定医院提出转诊建议后,方可转往其他医院,可按指定医院标准报销。对无转诊单或无指定医院开出的转往其他医院转诊单的医疗费,学校不予报销。

  以上海大学为例,其大学生医保卡指定医院为同济医院、市第十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如大学生前往非定点医院就诊,则无法报销其医疗费用。这也使得不少大学生直接“借”父母或亲属的医保卡前往医院就医,造成混乱。

  普通门急诊起付线300元

  大学生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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