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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工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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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该局与市财政局在3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补助金标准、住院门槛费支付、报销标准、门诊慢性病审核、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都发生了变化。

  乌鲁木齐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调整

  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迎来其2000年底启动以来力度、范围最大的一次调整,总体报销比例提高,已参保的百万人员可立即受惠。

  3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了解到,该局与市财政局在3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补助金标准、住院门槛费支付、报销标准、门诊慢性病审核、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都发生了变化。

  此前,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即常说的医保报销标准,按分级、分段、累加支付的方式分为九档。参保在职职工生病入院,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按78%的比例进行报销;1.01万元至2万元,报销比例也为78%;2.01万元至5.4万元,按83%的比例进行报销。在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2%、83%、88%。在一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4%、86%、91%。

  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说,报销比例过多、累加支付方式相当复杂,让许多参保人员不明白。此次政策调整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只分级支付,也就是同一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将完全统一,在政策范围内,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90%,二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5%,三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0%。

  唐恒毅说,参保人员可以更加明白地享受待遇,总体上,参保人员的报销标准也提高了。

  据悉,退休人员住院的报销标准,与以往一样,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分别增加5%。

  一起算算账

  以乌鲁木齐一名参保在职职工为例。如果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他曾两次入住一家二级医院,第一次花费0.8万元,第二次入院花费1万元。按照以往的报销标准,第一次花费在1万元以下,按照82%的比例进行报销;第二次入院累加第一次的花费总计1.8万元,在1.01万元至2万元之间,第二次入院的费用按83%的比例报销。政策调整以后,他每一次住院的报销比例都为85%。整体上,相较于以前的标准,政策调整后,他可以多报销700多元。

  单位缴费费率由7.5%提高至9%

  此次政策调整,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现行7.5%提高至9%,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新增的缴费额,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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