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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说的是医保不是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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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社保局就《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召开说明会,表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是根据有关调研报告确定的,测算90%以上的人退休时不用续缴医疗保险;相比于此前的终身缴费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进步。

  深圳晚报5月14日刊发《"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遭拍砖》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媒体转载本报报道。深圳市社保局昨日专门就《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召开说明会,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是根据有关调研报告确定的,测算90%以上的人退休时不用续缴医疗保险;相比于此前的终身缴费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进步。

  "社保由15年延长到25年"属误解

  有市民来电说:"社保由15年延长到25年不合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没有看懂社会医疗保险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混淆了。

  相关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市民关于"社保由15年延长到25年"中的"15年"正是由此而来的。觉得原来规定缴费15年就可领取养老金,现在改成25年,不合理。其实,目前养老保险并没有修订。参保员工仍然是缴够15年就可退休。

  而所谓的"25年"是哪里得来的呢?其实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中第十三条的规定"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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