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大多数地区的参保居民都有门诊大病保障,这已有一层保障,不过各地设定的大病病种有所不同,也并不统一。
如,乌鲁木齐市今年将门诊大病病种由去年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和白血病4种增加到了6种,增加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和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两种门诊。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现行的50%提高至60%,增加每次门诊起付线,标准为10元。一年内统筹支付限额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白血病为3000元,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和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为1500元。
此外,乌鲁木齐市民政部门对于低收入人群,因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艾滋病、重症慢性病等25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居民,被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单位减免、医保、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应由个人自付治疗费用按50%-70%比例报销,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人员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000元。
不过,民政部门的的大病救助不具有普惠性,而国办印发2012年医改工作安排中,关于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这些保障由卫生厅来实施,新疆的社保专家介绍,说明新疆居民大病就医又多了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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