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为方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报销,洛阳在全省率先探索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并于2009年和上海市签订了异地居住就医委托报销协议,从此避免了两地退休人员往来报销医疗费用的奔波和经济压力。
业内人士点评: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说:“在洛阳工作过后定居上海的退休人员享受这项政策,只是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开始。同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洛阳办理医疗报销时也可享受异地报销政策。”
另外,为更多地解决洛阳人在外地就医报销的问题,2010年洛阳市还在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开设了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和大额补充医疗同步结算窗口。王局长说,2012年,洛阳市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将扩大到哈尔滨、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五个城市,届时洛阳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将达到10个。
费用标准:其医疗费报销的起付标准、个人分段负担比例、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异地报销如何办理?
据介绍,异地报销主要针对两类人群:在洛阳市参保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异地安置人员还有外转就医人员。
以北京为例:本人或由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携带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北京市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和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申请表,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根据协议规定,洛阳参保人员可到北京指定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对于外转就医人员,必须先由洛阳本地审批,由定点医疗机构经主治医师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经医疗保险专家签字,由所在医院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公章。参保人员持申请单,社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转外地诊治。
病历初审业务
委托商业保险
2008年10月,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初审业务委托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办理。
医院统一将参保患者病历交给保险公司初审,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对居民和职工病历、出入院手续、费用单据进行初审,对“两定”单位医疗服务行为违规违约全面记录,向市、县社会保险机构报告。市、县社保机构代表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初审的待遇支付业务监督监管,对商业保险公司初审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抽查复审。
社会医疗保险委托管理后,社保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各司其职,服务的本质没有变,政府运营成本却大幅降低,并且两道“闸门”共同杜绝“漏洞”。
政策解读关键词工伤
工伤预防医疗康复“三位一体”
据王亚伟局长介绍,之前大部分地区在工伤治疗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但在工伤预防、康复方面还很不足。为进一步做好工伤医疗康复工作,今年12月7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设立康复中心,同时,还按国家规定提高了工伤待遇。
评点:康复中心的成立向“提前预防、伤后康复、事后保障”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迈出了一大步。
费用标准: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按照工伤医疗康复规定实施医疗康复的,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承担费用,但仅限于工伤医疗康复的范围、标准内的费用。同时规定,工伤期间,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等多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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