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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过度医疗还需借助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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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确定北京等40个城市为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城市,改革目标为完善公立医院的收费补偿机制,具体为打破目前的按项目付费机制,结合门诊统筹试点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试点按病种付费,在总额控制、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医保付费将能从严控制医疗成本,遏制过度医疗。

  遏制过度医疗还需借助医保制度

  自从卫生部门要求降低医疗机构“用药收入比重”后,一些公立医院就提高“设备检查收入比重”,譬如,在一些医院中,一个心血管病人被放7个支架,血管成了“钢铁长城”。有医生介绍说,“支架放3个以上就失去临床意义,放7个纯粹变成卖支架。”据报道,国产支架出厂价一般为3000元,卖到医院价格涨到1.2万元,进口支架到岸价6000元,用在病人身上就上涨到近2万元。

  降低“用药收入比重”的呼声由来已久,目前很多省都为大医院设定了上限,普遍认可的比重是45%。这一硬性的甚至指标性的规定,理论上可以将医院用药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但谁又能料到,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用药收入设限了,设备检查收入又上来了。看来,只要有牟利的空间,过度医疗总能找到出口。

  设备检查收入比重上升,带来的也不仅仅是过度医疗现象,更有医疗服务过度依赖设备的现象。可以通过医疗水平、经验进行诊断的疾病,医生偏偏要通过设备检查进行,作为辅助的设备检查成为主要诊断手段,医疗成为流水线作业,医患之间不再有细致的沟通,看病成为体检,医疗资源也大大地浪费。

  事实上,设备检查方面,卫生部也早有相关的制约政策。早在2005年,卫生部就出台了《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指导意见》,希望通过价格监管措施,将医院的设备检查治疗限定在不盈利的范围,但从具体实施来看,效果并不明显。毕竟,即便能限定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设备检查的滥用又如何制约?只要大处方、大检查最终都能由患者或者医保机构埋单,医疗机构是很难养成成本意识的,而医疗成本越高,所获得的利润也就水涨船高。

  简单控制药品收入比重或者设备检查收入比重,都是徒劳的。要真正遏制过度医疗,只能借助全民医保制度,具体为改革医保付费机制,引入医保机构为第三方监督力量。去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确定北京等40个城市为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城市,改革目标为完善公立医院的收费补偿机制,具体为打破目前的按项目付费机制,结合门诊统筹试点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试点按病种付费,在总额控制、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医保付费将能从严控制医疗成本,遏制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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