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开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开平市有关部门传来好消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体现社会公平,2012年该市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和政策有新的调整,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将更加方便。

  开平市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从开平市有关部门传来好消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体现社会公平,2012年该市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和政策有新的调整,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将更加方便。  

  医保水平“三提高”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需求,提高保障水平,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2年开平市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非定点医疗机构40%。已连续参保两年以上的参保人,还可以再提高5个百分点。

  基金对参保人社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增加了2万元。

  此外,特定病种门诊待遇也有了提高,将进一步缓解特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个病种基金支付的年使用定额由9600元提高到20000元,比原标准提高了10400元。

  与此同时,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也有提高。2012年开平市加大了财政投入,从而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0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

  保障范围“两扩大”  

  据悉,按照2012年城乡医保政策规定,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居民个人免缴费的基础上,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也被列入个人免缴费范围,扩大了个人免缴费人群范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