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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9月起114个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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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次调整中,114项诊疗项目涉及服务设施、检查治疗、检验、手术、医用耗材5部分,有70多种属于甲类报销范围,所发生费用全部纳入医保,然后个人按比例报销;乙类报销的项目,个人负担比例从8%到20%不等。

  同时,有些诊疗项目则是做了调整,如颈动脉化疗术、胰动脉化疗术均取消了报销医院的限定,参保患者先行自付8%后即可按比例报销。

  此外,9月起,本市将提高6项参保人员安装体内人工器官的医保报销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一半。本市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和离休干部安装体内人工器官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最高费用标准比照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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