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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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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潮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潮州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着力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8.9万人,比去年底增长6.8%;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34万人。

  从潮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潮州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着力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8.9万人,比去年底增长6.8%;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34万人。

  据悉,为方便参保人缴纳费用,今年初,潮州市启动了“缴费一卡通”,实现了参保人持各家商业银行卡均可缴纳居民医保费。自今年2月1日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又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350元调整为100元(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暂不调整);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调整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45000元调整为55000元。

  此外,潮州市还积极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和城镇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及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到目前为止,已有2.1万多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由政府资助纳入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解决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潮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要求,上述城镇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所需资金由当地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和各级财政分担。目前,全市已有7117名城镇困难群众由政府资助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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