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累计花费达到200元后,个人只需自付50%,其余将由医保基金支付,但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500元。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获悉,石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已于2009年12月26日正式启动实施,大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实现联网,这也就意味着,大部分已经选定定点医院的参保居民即日起到门诊看病将可以享受报销了。
现场:“小感冒也可以报销了,真好!”
“今后,即使得了小感冒看个门诊,也可以报销了,真好!”随着石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的正式启动,昨日,记者走访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都已经做好了准备,而对于已经开始实行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很多前往看病的市民也都充满了期待。
昨日上午,家住棉三生活区的王女士,带着两岁的女儿来到了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孩子发烧腹泻,我们带她来输液。”王女士说,自己女儿体质比较差,经常有感冒啊、腹泻什么的,一年下来光在这看病就得花大几百块钱。以前居民医保对门诊这块不报销,为此都得自己掏钱。“现在好了,在社区医院花费的钱数到了一定数额,以后也都能报销了。”
对于已经实行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三力介绍说,来他们这个卫生院来看病,并且使用居民医保的多数是孩子或老人。“他们主要是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有的一年要来好多次,一年下来也要花不少钱。”刘三力说,以前经常有人跟自己说,要是居民医保这一块儿也能报销就好,现在他们终于盼到了,对于所有家庭来说都减轻了负担。
解读:花费超过200元部分个人自付50%
“截至昨日,石市确定的147家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基本与医保中心实现联网,大部分市民即日起已经可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门诊看病并得到报销了。”昨日,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居民在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规定的慢性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种、特殊规定病种和白内障超声乳化门诊治疗以外的门诊医疗费,即普通门诊医疗费,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医疗资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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