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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购药额度可结转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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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厦门市2011社保年度(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结转。进行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另外,2010年医保年度个人账户未用的购药额度可结转到2011医保年度。
  例如,参保人小李上一医保年度(2010年7月-2011年6月)个人医疗账户余额1000元,上一年购药额度剩余300元,他现在个人医疗账户中的购药额度=上一医保年度结转额度(300元)+本医保年度额度(400元)=700元。

  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一次性划入

  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全年额度于每年7月1日一次性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年龄段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30%划入;50岁以上的,按40%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例如,按本市身份参保的某职工,年纪51岁,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000元,他在新一年度个人医疗账户额=3000元×12月×0。052(单位缴费的划拨比例8%×40%+个人缴费划拨比例2%)-补充医疗保险36元=1836元。

  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登录市社保卡信息网www。xm12333。com网站;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查询机;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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