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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部分外来工子女可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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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起,凡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并正在三水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这类人员的子女只要在三水中小学、幼儿园就读,即使在原户籍地入户也可参加三水区居民医保,但需由个人缴纳全部保险费。

  下周一起,三水2011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征缴。今年度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但门诊报销比例不变。今年参保个人负担比去年多20元。父母在本地参保一年的外来工子女也能参保。

  住院部分报销比例提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今年三水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将提高。调整后,三水区居民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330元/人·年提高到420元/人·年。本次提高的是居民医保中住院部分的筹资标准,门诊部分标准未变。

  据悉,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广大参保人的负担,为此,三水区在市文件的基础上加大了财政投入的力度,即政府出更多的钱、参保人少增加负担可享受更高的医疗报销待遇。

  调整后,调整后,区负担180元(其中住院140元,门诊40元);镇负担90元(其中住院60元,门诊30元),个人负担150元(其中住院100元,门诊50元)。区财政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0元,镇财政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补贴20元,个人负担比原来每人每年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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