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程序
2009年12月份启动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具体工作分为准备、评审和发布3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包括组建领导工作机构、补充更新专家信息、收集整理药品信息、制订调整工作方案等工作。调整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二)评审工作阶段
1.确定备选药品名单。
根据药品筛选的原则,由咨询专家论证后,确定调整的备选药品范围及名单。
2.组织遴选专家投票。
设计目录药品遴选表,制定遴选组织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在遴选专家库中,按照专家所在地区、专业科室与所报药品评审分类组别的不同,分层分级抽取。所抽取的遴选专家,来自基层的不少于20%。遴选专家通过投票方式对药品进行遴选,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3.确定调入调出名单。
对于遴选专家投票结果,分两组进行计算机双盲录入,两组的最后统计结果须完全一致。原则上按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提出药品目录(初稿)。必要时,由办公室组织咨询专家进行单独论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