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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调整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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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执行新的医保目录,医保目录中包括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属保障类药品,可全价由基金按比例支付。新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参照我市职工医保的规定执行,并随职工医保药品的调整而实时调整。

       我市医保目录开始按照调整后的新目录执行,其中乙类药品新增593个品种。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新增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

  目录调整:乙类药品新增593个品种

  据介绍,医保目录中包括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属保障类药品,可全价由基金按比例支付。乙类药品则设有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由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后,剩下的金额再由基金按比例报销。

  去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甲类药品目录各省不得自行调整,乙类药品各省有15%调整权。

  因此,去年12月,我市已按新目录中的甲类药品执行。今年8月,省人保厅公布了我省新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目录,今天起我市乙类药品开始按照我省新目录执行。

  市医保中心医保服务管理科科长石岩介绍,新医保目录中新增乙类药品593个品种,其中西药298个、中成药289个、民族药6个。

  调整后,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都适用的药品有2863个品种;仅适用于工伤保险的有33个品种;仅适用于生育保险的有5个品种。

  “新增的乙类药品都是这几年来临床上使用量较大、效果较好,而2005年版医保目录中又没有纳入进去的药,一部分是抗肿瘤、抗病毒效果明显的新药。”石岩说,比如以前治疗乙肝的药品只有一种,选择余地小,而这次增加了三四种临床效果较好的新药。

  自付比例:70%新增药品自付比例在10%以下

  昨天,市人保局发布了新乙类药品目录中逐个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593个新增药品中,约有70%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在10%或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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