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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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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由定点机构以及个人共同分担;办理异地报销手续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再进行报销。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市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区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市和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确保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进行。

  参保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和报销

  1.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2.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3.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符合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如何与其它医疗制度衔接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参照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在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还可经原渠道继续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未进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前,暂继续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待遇标准不变。

  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且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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