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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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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上海市对城镇居民的医保政策做出了调整,为了减少医疗费用浪费,上海市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并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居民个人的医保缴费标准为70周岁以上人员从240元提高到310元。

  ●问: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待遇

  有何定?答:从2011年起,登记缴费期截止后,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以及当年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等除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问: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政有何变化?

  答:2011年,上海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进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增加部分予以减免,同时,对于增设的门急诊起付线,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也享受减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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