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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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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4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此次调整方案已经出台,将企业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范围,共涉及99万余人;采取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人均增加187元,调整后可达到月人均2065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3月底之前,陆续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
  特调基本养老金标准:

  ●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在普调和特调第1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2065元的,一律调整到206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

  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2013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7元。

  另外,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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