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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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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始,凡我市2015年12月底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活费的离休遗属,都被纳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认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始,凡我市2015年12月底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活费的离休遗属,都被纳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认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分为本地居住和异地居住两种。共涉及企业离退休人员15.68万人。

  本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如下:今年对我市本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不发放《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1.无管理单位的退休人员,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信息中心将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户籍部门注销户口人员信息库进行数据比对,对注销户口还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暂停养老金支付,待核实清楚后进行处理。2.有管理单位的退休人员,必须到管理单位进行认证,认证方式由管理单位自行规定,要求管理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结果报西宁市社保经办机构。其中,为了让我市75周岁以上高龄、重病、孤寡老人等特殊情况的离退休人员少跑路,辖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将会实行上门走访核查。

  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如下:1.市社保局信息中心逐步利用公安部门户籍联网信息系统定期查询其户籍状态,对户口注销人员进行停发养老金处理。2.通过发放《异地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书》进行认证。有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认证通知书》由管理单位负责寄送,离退休人员认证完毕,须将《西宁市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书》寄回管理单位。对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亲属到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认证通知书》,也可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下载表格或直接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函领取,按程序认证完后将通知书寄回市社保经办机构。3.对75岁以上高龄的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工作,将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走访认证。

  同时,为了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我市建立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生存状况调查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的,社保机构将根据冒领、骗取养老金金额情况给予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信息保密。举报电话:0971-6163655,0971-61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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