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
养老金资格认证政策及操作指南
一、什么是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答:是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定期对企业离退休人员是否继续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进行核查,确认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方法。
二、认证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答:属地化管理认证登记的原则是按户籍地登记认证。但是下列人员可以区别对待:
(一)对持有集体户口以及离退休人员居住地与户籍地长期分离的,在居住地长期居住达到一年以上的,可以凭本人房产证或亲属、承租房房东、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经社区劳动保障站(或乡镇、县级
社保机构)同意,就近按居住地认证登记。
(二)凡在本社区登记备案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由社区按异地认证规定程序办理。
(三)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辖区外的离退休人员,可由亲朋好友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通过发函或视频认证。
三、本次认证登记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答:由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委托银行发放养老金未进行认证登记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本次登记范围不包括:(1)已在县(市、区)社保机构、街道和社区进行过资格认证登记的离退休人员,不用重复登记;(2)机关、事业单位和未参加邢台市本级
养老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县属企业的离退休人员。(3)市本级生产经营正常或有认证管理人员的75家企业离退休人员,暂由企业负责正常的年度认证。
四、本次认证登记时间有何要求?
答:(1)未认证登记的离退休人员(包括:原已退休和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在2014年11月30日前到所属地认证登记,认证单位要随到随登记。(2)原已认证登记的离退休人员,为了错开认证时间点,按本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月为认证时间点,原则上每年到登记地认证一次。
五、认证登记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
答:统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户口本和《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本人到场登记认证。
六、不按时认证会有什么影响?
答:企业离退休人员在2014年11月30日前未完成认证登记的,将要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本人补充认证后,再恢复发放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