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言人也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但《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由于各级养老保险基金需要进行省级统筹,涉及金融、市县权力等地方利益问题,因而很难短期实现统筹。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委托人“制定养老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这就是说,地方把养老保险基金上交给省级部门,之后,由省上交给中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向记者表示。
将养老保险基金汇聚到省级单位,将改变目前现有的一些发放形式。
“我们还是很注重养老金今后发放模式的改变。”黑龙江地市级城市一位银行行长向记者表示。
“目前是各个市县自己确定的银行,未来这个模式也许会改变。”该人士表示,“现在,在黑龙江各个市县有多家银行都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养老金。”
而对于银行而言,能够参与到养老基金的发放,“对于提高储额会有很大的帮助”。该行长表示:“我们为社保机构代发后,会有很多储户的账户中存有未取走的余额,这也相应地增加了银行的储额。”
不仅仅是黑龙江的城市采取这种模式,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合肥市,交行、农行和以及地方银行,都可以是社保机构指定的代发点。
但是,一旦社会保障基金掌握话语权后,情况将转变。
比如,浙江省劳动厅便指定工商银行(4。230,0。01,0。24%)为全省的唯一代发机构。相关文件显示:“全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支行实施社会化发放。”
另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我们曾经对金融机构与养老保险基金关系进行调研。”
“在珠三角存在一些情况,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占了银行存款的很大比例。”
对于将数额巨大的养老保险基金上缴给省一级机构,从地方政府角度而言,也并非“心甘情愿”。
郑秉文向记者表示:“地方作为委托人进行委托投资之后,其地方利益具有固化和显性化的趋势,与实现全国统筹有潜在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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