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泰安岱岳区为低保重残人员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6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山东省《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16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山东省《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岱岳区积极从政策层面加强思考研究,出台了《关于为低保重度残疾人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该政策自2014年起对具有岱岳区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低保证》,符合参加岱岳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于每年5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代缴申请,经审核后由财政按100元/年的缴费档次予以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约为2000余名重度残疾人代缴保险20余万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