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泰州市区特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救助办法》。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解决市区特困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一是覆盖范围广。凡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属于本统筹范围内且符合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事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病致贫人员五项情形之一者,本人自愿均可申请救助。
二是贷款期限长且无利息。受助对象的受助年限为1-6年且没有利息,借款人到期只需偿还本金。
三是偿还压力小。受助人自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按不低于本人养老金40%的比例按月偿还借款。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对受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停止救助。
2012-12-17
来源:江苏财政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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