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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险领取年龄 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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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延迟退休”、“养老保险替代率”等成为热点话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到,要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关人士指出,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创业措施的实施,一部分创业者、灵活就业者可以选择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自由掌握领取养老金时间,同时获得较高的老年生活保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延迟退休”、“养老保险替代率”等成为热点话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到,要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关人士指出,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创业措施的实施,一部分创业者、灵活就业者可以选择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自由掌握领取养老金时间,同时获得较高的老年生活保障。

  政府密集表态支持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

  据了解,随着老龄化的加剧,给各地的社保资金池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政府部门有意通过疏导措施,完善养老制度改革,引导更多的主体参与养老事业。例如,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等部门推出企业年金税收递延政策,鼓励企业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年金,为职工提供养老保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将采取类似EET(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的政策,推进方式为:先在个别地区试点,再在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和保监会一起研究提出全国方案。

  3月8日,在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今年年内落地充满信心。而早在去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就提到,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天津市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指出,“税收递延”的刺激作用在于,缴费者可在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缴纳的养老保险,有利于减少当期的税收负担。一部分高收入者,感到社保难以满足需求,可以通过购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提高自身老年的生活保障。等到退休时,可以额外从保险公司领取一份退休金。

  商业养老险领取年龄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南开区一位寿险代理销售人员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养老险在领取年限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自退休年龄起(男60岁,女55岁)至终身,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生存得越久越划算。另一种领取年限为保证领取,如保证养老金领取10年或者20年。在这样的险种条款下,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实际领取的总金额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保证领取养老金一般承诺“家庭延续”,若被保险人没有领满10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

  同时,专业人士指出,对于已拥有社保的城镇居民而言,养老金领取时间最好遵循“与退休年龄相衔接”的一般性原则,与领取年限的条款匹配起来,做适当调整。一般来说,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样在退休之后就立即有养老金领取,生活水平上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随着延迟退休提上日程,商业养老保险客户可选择提前领取养老金,即使延迟退休至67岁,养老保险的客户也可以选择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提早获得生活保障。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保之间的错位,反而使老年人能获得更充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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