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相关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石家庄市政府了解到,石家庄市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出台,根据新办法规定,从今年6月起,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将发生变化,剖宫产由以往的3000元变为3500元。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限额报销标准分别为:每例宫腔内节育器情况检查,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10元,二级9元,一级及以下8元;每例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术,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40元,二级36元,一级及以下32元;每例皮下埋植(取出)术,100元;单独行输精管结扎术,每例300元;单独行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000元;每例输精(卵)管复通术,350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每年3000元。本办法实施前的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酗酒造成妊娠终止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配偶生育、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治疗不孕症、早孕反应及保胎的;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的;属于新生婴儿的;因医疗事故所致的;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终止妊娠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的;未经批准自行恢复生育手术的;治疗生育并发症及合并症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及收费标准目录规定项目的;其他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常驻外地女职工生育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应到本人驻地选择一所有产科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

  职工配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